7月8日,盐源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在开展农产品的例行抽检中,发现梅雨镇小河边村六组村民刘加富种植的茄子农残超标;7月12日检测站人员对该地块种植的茄子进行了再次复检,发现农残仍然超标;随后农产品质监站人员将检测结果移交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并协同执法大队于7月18日对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户家中有半瓶蔬菜上禁用农药“毒死蜱”,且刘加富本人承认在茄子上使用过该农药。盐源县农牧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作出了暂停销售,等待处理的口头决定;质检站工作人员对该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作了用药技术指导,并再次对该户生产的茄子进行了抽检,结果依然是超标。 7月25日,盐源县农牧局行政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了解到该种植户不听劝阻于7月24日再次开始销售该批蔬菜,当事人对此行为供认不讳。在说服教育无果的情况下,为避免该批蔬菜再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执法人员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种植户作出如下处罚: 1、现场监督农户铲除、销毁这批蔬菜; 2、处以罚金50元。 该案件的处理对片区的蔬菜种植户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为保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类行动还会持续有序的进行下去。 

|